動詞是表示動作、行為、變化、存在或意願的詞。

從意義上看,動詞的主要種類有:

1.

表示動作、行為的動作動詞。例如:
跳、笑、修理、幫助。

2.

表示存在、變化的存現動詞。例如:
有、出現、消失、沉沒。

3.

表示心理活動的心理動詞。例如:
愛、討厭、了解、希望。

4.

表示使令的使令動詞。例如:
使、叫、讓、要求。

5.

表示趨向的趨向動詞。例如:
來、去、上來、出去。

6.

表示判斷的判斷動詞。例如:
是、等於、如。

動詞的語法特點是:

1. 能用「不」或「沒」等副詞修飾,可用「動+不+動」的格式提問。大部分動詞不能受「很」之類程度副詞的修飾。
2. 經常作謂語或謂語中心成分。多數動詞是及物動詞,能帶賓語。不同次類的動詞可帶賓語的類型有所不同。不及物動詞不能帶賓語。
3. 多數能帶「了」,不少能帶「著」、「過」。
4. 單音節動詞重疊為AA式,第二個音節讀輕聲;雙音節動詞重疊為ABAB式。
5. 判斷動詞和趨向動詞又有各自的語法特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