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昌起義勝利後,10月11日成立了中華民國湖北軍政府──辛亥革命運動中第一個建立起的地方新政權。軍政府立即著手制定法律,頒布內政、外交方針的公告。宋教仁等參與起草的共和國第一部法律文獻──《中華民國鄂州約法》,把共和制度用法律形式確定下來。在南京臨時政府成立(1912年元旦)前,湖北軍政府一度代行中央政府的職權。湖北軍政府在武漢三鎮的攻守戰中表現堅決,積極支持革命軍的戰鬥。
  湖北軍政府成立時,革命黨人由於起事倉促,缺乏政治經驗,兼且忙於攻守戰,因而未能充分認識到掌握政權的重要性,以致舊官僚和立憲派人士被推舉為主要領導人。新軍協統黎元洪本來不贊成革命,而且對起義後的前途缺乏信心,只是被迫接受了都督職務;軍政府總參議湯化龍則是諮議局議長,是立憲派的代表人物。這些因素,給湖北軍政府帶來了負面影響。